有些建築單位因經營虧損、資金鏈斷裂或者盲目墊資、低價無序參與市場競爭,不能足額按時給農民工發工資。昨日,市場星報記者從合肥市政府第19次常務會上獲悉,從明年1月1日起,合肥將為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設立專用賬戶,第一次拖欠工資將通報批評併在網上“曬一曬”,連續兩次以上拖欠工資,項目就得停工整改,直到工資撥付到位。
  設賬戶:
  新建、擴建、改建工程 都應設立專用賬戶
  據合肥市城鄉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後,在合肥行政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工程,均應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農民工工資專戶由工程項目的總承包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銀行設立,工資專戶資金的使用由發包人、總承包人、設立專戶的銀行三方共同監管。
  別以為不設立農民工工資賬戶可以“瞞天過海”,因為在辦理工程施工許可、施工合同備案手續時,都應該出具《建設工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立證明》、《建設工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資金托管協議》和《建設工程農民工工資委托支付協議》等文件。
  “工資性工程預付款應在開工前支付,發包人足額支付工資性工程預付款是監理人下達開工令必備條件之一。”上述負責人表示。
  拿工資:
  農民工每月10日前 就能拿上月工資
  設立專門賬戶後,工資將按月直接發到每位農民工個人銀行卡,而不是年底一次性結給“包工頭”。
  昨日,合肥市城鄉建委相關負責人向記者描繪了這樣一個流程:工程開工後,發包人每月25日前按監理工程師或造價工程師審核確定的工資性工程進度款金額足額支付,並將確認後的農民工工資清單報項目農民工維權工作組審核,審核確認後,次月10日前從工資專戶直接劃轉到農民工的個人銀行卡上。
  市場星報記者瞭解到,工程竣工驗收後,總承包人應將無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在施工現場公示,經項目部農民工維權工作組確認有效後,總承包人可會同發包人辦理工資賬戶撤銷手續,餘額劃至合同約定的總承包人賬戶。
  談處罰:
  連續兩次以上不按時發放 項目停工整改
  如果工程還是不給農民工按時足額發放工資該怎麼辦?據介紹,發包人違反意見規定,未按時足額撥付工資性工程款,予以通報批評,併在合肥建設網曝光;連續兩次以上未按時足額撥付工資性工程進度款的,責令項目停工整改,直至工程性工程進度款撥付到位。
  而對於工程的總承包人和監理人,同樣有義務監管。
  比如,總承包人未設立工資專戶、未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未在施工現場公示工資性工程款撥付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清單、未按時報送專戶信息的,予以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報送虛假工資支付清單和專戶信息的,責令停工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記入合肥市建設行業信用信息系統,列入全市建築市場重點監管對象。(市場星報 記者沈娟娟)  (原標題:明年起 合肥農民工工資將有專用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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